。@劳动者辽宁大连一职工被“前店主”转让后,遇到运营想要维权却不知道找谁。主体
。替换劳作者,及时建议遇到运营主体替换要及时建议权益。权益
本报讯(记者刘旭)近来,@劳动者农民工小郭和新老“店主”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签订了一份调停协议。遇到运营因原单位运营不善 ,主体小郭被逼换了“店主”。替换可在建议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时 ,及时建议“新店主”不愿悉数付出,权益“老店主”又宣称过了劳作裁定时效。@劳动者后经法院调停 ,遇到运营两家公司一起付出小郭4万元。主体
2015年4月 ,小郭在大连一家木器加工厂(以下简称甲工厂)做木匠 ,约好月薪酬为6500元 ,并依法参加了社保。2022年1月,甲工厂运营困难 ,将厂房出租给当地另一家木器加工厂(以下简称乙工厂) ,按月收取租金。乙工厂不光接手了厂房和设备,还留用了甲工厂的一切工人。就这样,甲工厂将小郭的社保联系转移到乙工厂的社保账户上,原有的薪酬待遇不变。
2024年4月,乙工厂因运营亏本 ,中止为小郭交纳社保 ,还拖欠其薪酬21219元 。小郭屡次敦促,乙工厂却以小郭不是其职工为由,让小郭找甲工厂建议补偿 。小郭找到甲工厂,得到的回复却是:两边现已不存在劳作联系了,并且小郭在甲工厂作业时 ,也并不存在拖欠社保和薪酬的状况。
无法之下,小郭托付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和李鑫,将两家单位一起申述到金州区人民法院,要求免除劳作联系,并给付免除劳作联系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薪酬合计5万余元 。
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,小郭应该向谁建议权益呢 ?
甲工厂以为,其与小郭的劳作联系已于2022年1月免除 ,社保联系现已转给乙工厂 。“两家工厂是两个法人单位 ,即使咱们有职责 ,也过了一年的劳作裁定时效。”。
乙工厂又称